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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2020-03-20 21:55:13   地区:山东   浏览:0

  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泰安市财政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负责对社会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主要承担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职能。单位现有在职职工116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43人,硕士35人,博士研究生2人;省级重点学科1个。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及有关规定,现制定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同等学历、学位;

  (七)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安排招聘计划10个,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邮件报名、邮件回复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

  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及《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8:30-3月25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3月23日11:00-3月25日22:00

  报名人员从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cdc.taian.cn/)、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aian.gov.cn/)、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rsj.taian.gov.cn/col/col45656/index.html),下载填写《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应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连同其他报名材料整体压缩打包后,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信箱cdczg@ta.shandong.cn。其他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就业推荐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3月2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附件5)。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红、白或蓝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