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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20-03-14 21:01:07   地区:山东   浏览:0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1、东营市人民医院、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内管理,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发〔2016〕4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2、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0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咨询电话:东营市人民医院0546-89016168901617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0546-6882171

  东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546-8337313

  东营市东城医院0546-8071991

  监督电话:0546—8338575(市卫生健康委)

  0546—833372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46—8331780

  点击下载>>>

  2020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2020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