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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20-03-14 21:01:07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等文件规定,经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现将2020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3月23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应聘的,除提供学历学位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均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3月23日为截止日期。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的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9:00—3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3月23日11:00—3月27日16: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登录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dywsjk.dongying.gov.cn)网站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报名时,优先推荐通过网站方式,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指定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3月26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