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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紧急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一)
2020-03-12 16:07:02   地区:海南   浏览:0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紧急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14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紧急需要,现就2020年度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紧急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激励关爱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非常期间举行的一次特殊的公开招聘,主要紧急补充我院呼吸、心内、胸外、放射、儿科、重症、护理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共招聘28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面向全国

  (二)赴鄂参与疫情防控和患者救治的人员可采取实际工作表现与招聘考察结合进行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8)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9)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人员的工作表现将做为本次公开招聘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3月11日8:00—3月13日17:30

  2.报名方式

  本次紧急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报名文件名以(“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命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往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报名邮箱:hk65896356@126.com)。

  (1)《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紧急招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且亲笔手写签名后上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询);

  (5)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参照附件1岗位信息表的要求);

  (6)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

  (7)相关工作经历(下载附件3,盖章)

  (8)援鄂工作经历证明(下载附件4,盖章)

  3、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由紧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