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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市高青县县级公立医院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2020-03-06 17:56:36   地区:山东   浏览:0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招聘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必须于3年内取得所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五、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青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相关信息,按规定时间参加各个应聘环节,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高青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公告网址:http://www.gaoqing.gov.cn/

  监督电话:0533-6980000(高青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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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高青县县级公立医院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020年高青县县级公立医院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2020年高青县县级公立医院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诚信承诺书.doc

  学历、专业和在校表现证明.doc

  同意应聘证明.doc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