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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市高青县县级公立医院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2020-03-06 17:56:36   地区:山东   浏览:0

  (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参照附件5样式出具)或解聘证明。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总量内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3、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所有材料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压缩成文件包发送(报名表同时报送word电子版)。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网上报名后,报名人员需电话进行报名确认(确认电话见附件1中咨询电话)。

  (二)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网络报名审核。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确认,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告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

  报名结束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面试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公告将通过“高青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qing.gov.cn/)进行公示,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面试采用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每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拟聘用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时,若同一岗位中出现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四)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本次招聘考察工作由高青县卫生健康局采取函调的形式进行。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弃权、未按要求提交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材料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进行递补。

  考察通过人选名单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aoq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考察人选直接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五)体检

  由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本次招聘体检工作延后开展。待疫情过后,由高青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主管部门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成绩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后,对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