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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元苍溪县引进疫情防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0-03-06 18:14:11   地区:四川   浏览:0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成绩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察

  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七)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签订引进人才协议、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县财政给予8万元安家补助费用和每月500元“引进人才岗位津贴”,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管理与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在苍溪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卫生健康管理局配合,县纪委监委进行监督。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0839)5223730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5220368

  监督电话:中共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839)5229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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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公开引进疫情防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溪县卫生健康管理局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