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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衢州市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3-04 17:51:53   地区:浙江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决定面向江山市范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2020年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计划在江山市范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条件如下:

  二、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愿意履行义务,廉洁奉公;身体健康;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的;

  3、新录用、聘用未满2年的;

  4、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不含乡镇(街道)〕;

  5、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

  6、在乡镇(街道)工作未满5年,报考非乡镇(街道)职位的。

  (二)具体的职位资格条件:参加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具有江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的根据现工作单位性质,平行或顺向报考相关单位的选调岗位,即单位性质为定额补助的在编在职事业工作人员,可报考定额补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选调岗位,不可报考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的选调岗位。具体选调条件详见上表。

  年龄45周岁以下为197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年3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楼508办公室(江山城南新城山海路15号)。

  3、需携带的材料:报名表1份(附件1自行下载填写,经现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二寸免冠近照1张。

  4、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2人及以上才可开考。

  报名者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委托书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开发区管委组织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508办公室。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领取。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3月20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门。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9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测试、面试。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

  若面试阶段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