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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阳灯塔市卫生和健康服务中心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0-03-03 16:55:51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优化灯塔市卫生和健康服务中心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7〕3号)、《关于加强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管理的意见》(辽市委办发〔2011〕1号)等规定,拟为灯塔市卫生和健康服务中心人才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1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灯塔市卫生和健康服务中心人才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13名。

  见附件

  二、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本科学历,学制四年及以上),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岗位的专业要求。其他专业情形不予引进。具体岗位条件与要求详见表1;

  3、毕业时间: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

  4、辽阳地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之列;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注意事项※

  1、要求报考人员学历、学位相互对应。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其认证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符合岗位职责任务要求。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2020年7月毕业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的,不予引进。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基本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引进。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至3月12日16时。

  (2)报名形式:诚信承诺,网上报名。

  (3)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①《2020年灯塔市卫生和健康服务中心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1,请以word格式发送);

  ②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起点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到证、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2020年应届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以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报名邮箱:lysbyb@163.com。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复核。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

  3、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

  (1)现场需提供报名申报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