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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滨州邹平市事业单位(综合类)招聘考试公告(39人)
2020-02-11 19:38:41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邹平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滨人社字〔2020〕3号)等规定,经邹平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报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决定为邹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9名工作人员。现将2020年邹平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18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从其岗位要求;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邹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在滨州服务或滨州生源(高考时户籍为滨州)在外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2015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证书,在邹平市入伍或邹平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定向岗位招聘的,须为45周岁以下(1974年2月18日及以后出生的),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学历,邹平市内任现职且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经本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荐,可报考邹平市“面向优秀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任职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任职时间截止到2020年2月。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0年邹平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8日9:00—2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2月18日11:00—2月2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