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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0-02-05 10:01:59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核准,龙岗区水务局决定选聘1名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2020年1月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选聘对象

  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专业。

  (1)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

  2.本次选聘的资格条件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1月23日(如年龄要求50岁以下,即1969年1月24日之后出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时间:2020年2月1日-2月13日9:00-18:00(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受报名。

  3.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水务大楼616办公室。联系人:刘小姐、吴小姐,联系电话:0755-28937410。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聘资格。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1.《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公开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

  2.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复印件,验原件);

  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

  5.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工作经历证明;

  7.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符合资格条件的所有考生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根据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岗位拟聘用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人选,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