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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越秀区第一次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公告
2020-01-22 10:56:52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等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越秀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8名。(详见附件1:《广州市越秀区2020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一)2020年毕业生:指于2020年1月1日(含)至2020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19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1月31日。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条件。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1月31日。

  4、2020年毕业生如未在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时至2020年2月14日(星期五)下午17:00时止。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除了提供有效资料外,提供的课程成绩单学习课程应当与报考职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