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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大学附属医院(南安院区)赴医学高等院校招聘卫生类人员公告
2020-01-13 11:13:30   地区:上海   浏览:0

  上海大学附属医院(南安院区)是上海大学与南安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项目,项目建设现已动工,院区投入使用后,拟重点打造骨科、心血管、老年科、消化内科、肿瘤科、神经外科、普外科、胸外科等8-10个重点特色科室。拟设病床位1500张,首期开放病床位500张,将建成一所领先于全省,集急救、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南安市委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发〔2015〕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大学附属医院(南安院区)人才储备需要,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上海大学附属医院(南安院区)赴省内外医学高等院校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0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20年上海大学附属医院(南安院区)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取得报考职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

  2.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聘用人员在报考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报考人员聘用后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相应年限后方可申请流动,考生在服务期内需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服务期满时仍未取得的予以解聘。服务期内可由单位选派参加进修培训、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期内不得以调动、借调等形式流动至其他单位。

  3.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