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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招聘教育人才公告
2020-01-10 08:54: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推动思明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中共思明区委办公室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教育人才引进和考核办法><思明区引进教育人才住房补贴办法>的通知》(厦思委办〔2019〕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

  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引进教育人才6名,具体为:中学语文2名、中学数学1名、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教师职业道德,理论基础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队意识;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要求;

  4.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福建省在编教师;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6)年度考核近5年有不合格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岗位条件

  教育人才:指从事教育管理、学生培养、科学研究等教育活动,能带动和提升我区教育综合实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的高水平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型的教育名师、教育骨干。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以下4个层次之一者:

  (1)第一层次: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者、教育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优秀人才。

  (2)第二层次:省级及以上领军人才、省级及以上名校长、省教学名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3)第三层次:省级学科带头人、市专家型教师。

  (4)第四层次: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市拔尖人才。

  第一、二层次为高层次教育人才,第三层次为骨干教育人才,第四层次为优秀教育人才。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层次教育人才、骨干教育人才具备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优秀教育人才具备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3.年龄要求: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原则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第四层次人才,原则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

  4.除上述条件外,近五年或任现职以来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教学水平

  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显著,形成一定教学特色;或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设区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2)学术论著方面

  高层次教育人才、骨干教育人才:出版教育管理类、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在CN级教育教学期刊上发表专业类论文或教育类文章2篇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专业刊物发表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教育类文章3篇以上。

  优秀教育人才: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专业刊物发表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教育类文章2篇以上。

  (3)课题研究方面

  高层次教育人才、骨干教育人才:主持市级及以上或作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完成省级教育教学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

  优秀教育人才:主持区级及以上或作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完成市级教育教学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

  三、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