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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0-01-05 22:41: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创办于1954年,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下的事业单位,是一所全日制的幼儿园。1999年被省教育厅评为广东省一级幼儿园,2006年被广州市教委评为广州示范性幼儿园。

  为加强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与幼儿园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或往届毕业生,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见附件1),其中教师岗位拟聘用教师兼保育员岗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月17日至1月21日,其余时间恕不受理。

  (二)报名方式及应聘材料

  报名方式为电子邮件报名。应聘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送到电子邮箱:yucai2yuan@163.com报名邮件名称为“本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

  应聘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附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起各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交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

  (3)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扫描件;

  (4)从业资格证扫描件;

  (5)个人简历,应详细列明学历情况(所读学校、专业)、学习形式(统招统分、定向培养、在职学习)、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和主要社会关系等;

  (6)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个人著作和教科研成果、教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招聘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

  ;国内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者,或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