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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波镇海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高学历事业人员简章
2019-12-31 16:16:23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按《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镇海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实施细则》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通过简化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学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全国,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思想素质好,上进心强。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敬业爱岗。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可等同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者取消录用资格。

  5.身体健康。

  三、招聘计划(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10日16:30

  3.现场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地点在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C3-626室,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4.网上报名:发送邮件至nbzhwsj@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单位+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携带报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网上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考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经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并于考试前携带报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纸质资料审核,如未按时参加纸质资料审核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相关材料包括:《镇海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相关表格可在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zh.gov.cn/col/col84362/index.html、镇海区卫生健康局http://www.zh.gov.cn/col/col84387/index.html下载。

  社会人员还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执业(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合格但资格证书尚未下发者,报名时须出示网上成绩单打印页面等)。区内民营医疗机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意见证明书。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籍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留学人员提供入学证明。

  4.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部门发放《考试通知书》,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或电话联系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