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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四川巴中南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72人公告
2019-12-26 11:54:08   地区:四川   浏览:0

专业科目面试主要采取技能操作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岗位实际技能等。面试成绩100分,折合办法详见《岗位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公共科目笔试人数未达到2∶1的或放弃面试资格造成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名额达不到2:1的,其余面试人员可按程序直接进入面试,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参加了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的平均成绩。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公共科目总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专业科目面试的办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下同)。

进入体检人员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在有资质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6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八、考核

政审、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拟聘用单位与岗位在体检公告时一并公告(因乡镇区划调整,岗位编码为20190101、20190102、20190201岗位以体检公告的具体拟聘用单位为准)。拉通排名岗位的考生经体检合格后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岗,然后再参加政审。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送南江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填写《南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的,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