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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四川巴中南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72人公告
2019-12-26 11:54:08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巴人发〔2007〕7号)、《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和《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及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9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0年7月31日前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报名的首日)。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南江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凡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其要求的专业相同。

5.符合《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限制报考的。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详见《南江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11日至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17:30)。

(二)报名地点: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会议室(南江县南江镇朝阳新区朝阳广场旁)。

(三)程序及要求

1.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除拉通排名岗位报考时无需填报具体单位外,其余岗位报名时需明确报考单位及岗位。

3.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以下证件材料现场报名,证件及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登记表》(在《公告》附件处下载)1份,近期免冠彩色蓝底1寸证件照2张。

(2)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及与《岗位表》要求相符的学历证书、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本人学籍档案、官方网站备案查询记载的学历、专业、执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名称为准)。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收费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公共课目考试笔试费50元/人科(报名时收取),专业科目面试费80元/人次(面试报到时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