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阜新市清河门区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公告
2019-12-25 16:56:20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了解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急需专业人才的问题,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6名(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辽宁省行政区域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18日—2001年12月18日);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

  5.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专业(见附件1);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有犯罪嫌疑或违法违纪,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现已参加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出具本单位同意报名相关材料,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总成绩计算、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信息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的信息查询网址: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xqhm.gov.cn),并注意查询报名考试期间的补充信息。请报考者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招聘各环节,不再另行通知。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诚信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双休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阜新市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大街2号,区政府西侧)。

  3.报名携带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1份;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以相关工作经历作为报考条件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工资表,加盖公章、法人签字)

  (4)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5)《2019年阜新市清河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2019年阜新市清河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电子版发到清河门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专用邮箱(qhmhtzzp@163.com),上传文件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纸质版2份,报名时上交。

  (6)报名人员自备纸质档案袋,在封皮标明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所提供的的报考材料明细。

  4.每位报名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招聘岗位,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公开招聘期间,因本人原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6.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试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合格后下发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