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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2019-12-23 12:02:02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充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南组通〔2019〕50号)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直属事业单位会面向全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2019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至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在公开考核招聘单位人事(政工)科报名(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4)。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符合报名条件所需资料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同底版一寸免冠近照三张,如实填写《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附件2)。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由考调单位在报名时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

  (五)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详见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