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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19-12-19 14:54:53   地区:广东   浏览:0

  1.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包括注明“部分”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应聘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最多可报考2个岗位,采用两轮面试,首先第一轮按照第一志愿岗位参加面试,若面试成绩无法入围体检人选且其报考的第二志愿岗位尚有空缺情况下,再参加第二轮第二志愿岗位的面试。

  六、招聘方式

  采用直接面试方式。

  面试方法和测评要素:采取现场答辩式面试方式,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

  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地点和时间:面试地点为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面试时间由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另行通知。

  七、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成绩。

  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于面试结束30天内,依应聘人员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将面试合格人选和体检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同步发布公告。

  八、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须在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范围内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

  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

  九、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守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拟聘人选公示

  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拟聘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院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二、递补事宜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

  十三、本次公开招聘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十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