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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19-12-19 14:54:53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规定,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863年,是一所具有156年历史的公立三级综合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目前是广东省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汕头分院、广东中毒急救中心汕头分中心和汕头市应急医院。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0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0日后出生);

  3.2020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历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方式、时间、要求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至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汕头市外马路28号行政楼6楼601室)现场报名。

  (三)报名程序及提供资料: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简历;

  (2)填写完整的《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附件2);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4)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其中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院校相关部门盖章)原件、复印件;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由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3.招聘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四)报名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