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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河源连平县电子监察中心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1人公告
2019-12-18 22:09:06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中共连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县电子监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岗位需要原则。根据电子监察中心工作需求的情况,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及数量。

(二)择优录用原则。实行择优汰劣,确保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素质。

(三)“三公”原则。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密招聘工作流程,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二、招聘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连平县电子监察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即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和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0周岁以下(报考人员年龄计算以公告当日为限,即1989年12月18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务(纪)处分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满五年的;

5、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按规定不能报考的;

6、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现场报名)

(一)时间: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地点:连平县人民政府大院内县纪委监委二楼214室。

(三)报名程序及须提交材料:

1.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须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经审核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2.须提交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信息和应聘人员信息复印在同一页);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报到证原件,则复印件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6)暂缓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县级以上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8)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

(9)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正反页填写)。

以上证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原件。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不接受报名。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