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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9-11-11 09:55:29   地区:江苏   浏览:0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考录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市卫健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于2020年8月31日前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到市第四人民医院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2020届毕业生岗位连续2次未能通过考试取得岗位执业资格的,自动中止聘用关系。

  2020届毕业生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0501632(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5—88336054(盐城市卫健委组织人事处)

  0515-68668911(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

  0515-80500736(盐城市人社局事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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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2020届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x

  盐城市卫健委员会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