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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9-11-11 09:55:29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医学人才,充实医院人员队伍,拓宽招聘渠道,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决定赴高校(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公开招聘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等规定,并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及专业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面向2020届精神卫生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届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报名及考试

  本次招聘在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举行专场招聘会,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笔试及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体育馆。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届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④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章)。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卫健委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本次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现场考试

  报名成功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听候通知参加考试。招聘考试由市卫健委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研究生岗位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医学基础理论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2019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8:00,在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教学楼(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2.本科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将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市卫健委和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1)笔试: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理论考试,笔试卷面总成绩的50%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2019年11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在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教学楼(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同上(与研究生岗位一致)。

  3.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结束后,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本科岗位,将岗位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四、聘用

  (一)现场签约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名单,现场组织签约。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加面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签约(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二)体检、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