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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市江北区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2019-11-07 18:24:18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宁波市江北区决定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4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办法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一)全国47所高校2020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二)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三)本科阶段为全国47所高校,研究生阶段为国(境)外高校且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选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选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附件)

  注:1、国内高校的2020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1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按照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

  1.系统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0日9时—11月19日12时

  符合选聘条件的国内高校和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点击左上角“宁波市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查询江北区选聘公告并进入报名,然后按提示录入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请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选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1月19日12时至21日17时。

  选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查询并再次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或再次报名、资格再审时间:2019年11月22日9时至2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可直接下载打印《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未通过初审的可于11月24日9时至17时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二)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系统报名成功人员于2019年11月29日9时至12时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参加选聘学生需要携带的确认材料有:《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宁波市江北区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两张二寸免冠照片(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如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除了提供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