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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宁波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2019-11-07 18:24:46   地区:浙江   浏览:0

报考宁波市属公证处,到宁波市司法局组织人事处进行报名,联系人:赵老师、屠老师,联系电话:87296548。

2.资格审核

报名时直接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命题和阅卷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09时,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具体考试科目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在宁波司法行政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司法行政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生单位选择及确认

报考市属公证处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由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在明洲、信达、奉化公证处中选择聘任单位。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司法行政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296548

监督电话:0574-87300689

宁波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