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11月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4名)
2019-10-28 10:03:21   地区:广东   浏览:0

  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19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4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19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内含3个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19年10月28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与资格条件相符的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①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毕业(以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落款时间为准)的市内外毕业生;

  ②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2年内报考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期满后超过2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报考有特殊年龄限制的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报考无特殊年龄限制的岗位(即统一要求40岁以下的),报考年龄不再放宽。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

  2.招聘范围

  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雇员雇用时间可视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均截至2019年10月28日(下同);

  (2)2019年10月28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结婚证落款时间和深户配偶入户时间均为2019年10月28日前),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3.报考学历

  (1)市外户籍人员(不含视为深圳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法学,则法学本科毕业且取得法学学士学位的或法学研究生毕业且取得法学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符合岗位各项条件及公告要求的人员才可报考;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法学,本科专业为法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法学学位才可报考。

  (3)深圳户籍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市外户籍人员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的,也可以以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学历学位报考。

  4.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如果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如果岗位要求是二位或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四位或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在专业目录中没有,根据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根据其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