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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9-10-23 07:24:10   地区:山东   浏览:0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31-68795008

  七、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文件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docx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