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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9-10-23 07:24:10   地区:山东   浏览:0

  报名材料包括: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及《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工作证明扫描件一份;

  (5)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扫描件。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将在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不再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医院网站及公众号信息。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者取消考试资格)。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综合和卫生两大类,均考一科。其中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策法规、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考试内容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照医疗、中医两类分别命题。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名单及面试相关工作安排将在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及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面试形式为医院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公开学术答辩及专业能力测试,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时间等相关事宜在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不再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医院网站及公众号信息。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结束后,初、中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总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统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组织考察。医院成立考察专家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