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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所属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9-10-23 07:30:41   地区:广东   浏览:0

  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是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开展区域可持续发展战略、污染防治方案、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等研究及环境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承担国家、省、市环境科技攻关项目及环境保护重点科技项目;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名额、条件、专业要求等详见《2019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即2019年11月7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年龄18-30周岁(即1988年11月8日至2001年11月7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务期内的,以及违反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政策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在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联系电话:0759-3381649,0759-3387322。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须双面打印),考生须提供《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岗位所要求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2016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5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时可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申请加分,经审核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报名时未提供有关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