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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沧州市青县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9-10-16 11:08:32   地区:河北   浏览:0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实施“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66号)和县委《关于大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五湖四海、改革创新原则,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要求。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统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聘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10月15日至1984年10月15日出生);

  7.凡报考此次选聘的考生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0月15日。考生一律由本人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对本人所提交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此次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10名,使用县直党群、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

  2.选聘条件: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和985院校2019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青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表1)。

  (四)选聘人员待遇

  此次选聘本着专业对口、人岗相适的原则,拟选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在经济待遇方面,有住房租赁意愿需求的,给予1000元/月的住房补贴,补贴保障期限为5年。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3日在青县政府网和青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2019年10月28日下午5:30(周六日休息)。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青县人社局二楼大会议室

  电话:0317-4123161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3张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青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现场报名现场提交。

  4.资格审查。由青县县委人才办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5.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19年11月1日上午9:00至2019年11月1日下午5:30到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选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选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岗位的选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不设置开考比例,但要求考生笔试成绩应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才能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