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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四川省邛崃市事业单位招聘73人公告
2019-10-16 11:15: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招聘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邛崃市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73名,其中:公共类招聘29名,卫生类招聘44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招考对象中所称“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是指截止报名第一日(2019年10月22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定向招聘岗位面向在邛崃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成都市范围内通过社会招聘方式聘任的经各郊区(市)县连续两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乡村规划师。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4.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名额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详见附件《邛崃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9年10月22日09:00至11月4日17:00。

网上缴费:2019年10月22日09:00至11月5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邛崃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