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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省定西市漳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68人公告
2019-10-16 11:41: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教育卫生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定西市委办公室、定西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教育卫生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和《漳县2019年教育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精神,漳县决定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共计划引进18个岗位68人。其中教育系统7个岗位11人,卫生系统11个岗位57人(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

一、引进对象及范围

(一)教育系统: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生;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985”“211”“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部共建音体美专业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卫生系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人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漳县工作。

(三)教育系统引进人才须具备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或在正式上岗前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

卫生系统引进人才须具备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须具备相应学科资格或在正式上岗前取得卫生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原则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

(四)非定西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五)非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已录用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现役军人;

5.其他不宜引进的情形。

三、引进方式

(一)教育系统:在西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省重点师范院校进行引进;在兰州等地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会上引进。

(二)卫生系统:赴省属医学类专业院校进行引进;在兰州等地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会上引进;在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引进。

四、引才待遇

(一)按照当地同等条件下统一标准发放薪酬待遇。

(二)教育系统:对教育类“985”和“双一流”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一次性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对“211”及一流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

(三)卫生系统:对“985”和“双一流”大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次性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对“211”及一流学科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人才,一次性给予2万元生活补助。

(四)对引进的教育卫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由县住建局优先提供公租房一套使用。

(五)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户籍可随迁,其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根据其学历、专业和原单位工作性质,由组织、人社部门协调安置,其子女转入本县就读,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