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广东省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167人公告
2019-10-09 22:21: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1)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对于部分紧缺岗位,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具体将另行公告),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4)报考资格条件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社保的除外(报考资格条件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材料);

(5)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z.gov.cn)上公布。

4.笔试排名。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每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的依据。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有要求的)、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等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条件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应的社保缴费记录;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材料。所持上述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及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岗位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造成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3)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说明材料原件的视为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复审,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z.gov.cn)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等形式进行,内容包括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官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出具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