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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167人公告
2019-10-09 22:21: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单位简介

招聘岗位详见《岗位需求表》。

应聘人员可在广州民政公众网(http://www.gzmz.gov.cn)查阅招聘单位简介。

二、招聘对象

(一)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19年毕业生。2019年毕业生是指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出具同意报考材料,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不限。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说明材料;

2.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名时须上传相应证书)。2019年毕业生如未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3.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19年10月21日上午9:00至10月23日下午17:00(3个工作日),报考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z.gov.cn),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1月4日(上午9: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