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19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聘公告(第一次)
2019-10-02 09:41: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心理素质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审核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如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复审,可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的考生,需在接到通知(电话或短信)起两日内交齐所有资格证明资料以完成面试资格复审环节。

  5.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予以发放心理素质测试和面试通知书,进入心理素质测试和面试的考生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6.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心理素质测试。

  (四)心理素质测试

  1.心理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心理素质评测委托第三方进行,其结果仅供聘用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3.资格复审合格并参加了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面试人选根据笔试合格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不含免笔试人员)确定,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全部进入面试。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与经笔试和资格审核入围人员一同接受面试考核。

  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考核的,需至少提前1天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若面试当天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则不再递补。

  2.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与技术、素质等;面试采用说课、答辩和结构化方式。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教辅人员岗位和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与应聘岗位相结合的结构化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4.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按面试/试讲(实操)和答辩成绩的100%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测专业素质能力测试。?

  (七)体检

  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最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可根据规定的程序,在相应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递补人选。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聘用

  1.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聘用的人员由招考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间按所聘用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