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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聘公告(第一次)
2019-10-02 09:41: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9年10月31日9:00时至2019年11月2日9:30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5.报名及开考比例要求:(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请务必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资格复查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在校生实习、创业不算工作经历),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2)所有报考人员所持学历或学位所示专业名称必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该专业的下级学科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附件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一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填写《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6),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在专业参考目录可以找到本人专业的,相近专业认证无效。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3)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此类招聘岗位如在规定报名时间无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该岗位的报名时间或取消岗位招聘。其他招聘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才能开考,对于首次报名时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相同报考条件下,可按1:2的比例延长报名时间(另文公告),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如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无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能力或技能。按教师岗位、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工勤岗位分别命题和笔试,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制和评审。

  2.笔试形式及要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考试范围,也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不安排笔试;招聘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博士不需参加笔试,但需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招聘岗位要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不参加笔试,但需符合开考比例要求。

  3.笔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11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集中对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复审,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条件,具体安排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复审须提供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并提交两张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材料清单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