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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青少年事务所招聘公告
2019-09-30 10:41:32   地区:浙江   浏览:0

  因工作需要,浙江省青少年事务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省青少年事务所是团省委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县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全额拨款)。担负着“希望工程”品牌工作深化,助学、助困、助医、助业和亲青恋项目等实施,青少年和组织间国内外交流等职能。

  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188号。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1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同期留学人员可以报考,但应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以及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环节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由我单位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9:00-10月17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gov.cn)“网上报名”板块,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18日,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系统可通过状态查询功能网上查询审核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0月10日9:00-10月20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5;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相应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应聘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9年11月6日-11月8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