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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杭州市江干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1人)
2019-09-24 23:42:21   地区:浙江   浏览:0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现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各主管局进行资格复审后,向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需缴纳考试考务费每人50元。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正式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及以上时,进入笔试程序。不足3:1时,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并在此次杭州市江干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指定网站进行公告。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电话通知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区人民法院服务中心书记员岗位的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和中文速录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70%+中文速录能力测试*30%(如笔试总成绩相等的,以中文速录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中文速录能力测试由区人民法院委托有鉴定资格的单位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如有列入面试的考生确认不参加面试的,需在接面试通知书之日(含)起2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放弃声明,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中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三)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的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等,则加试面试。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及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此次杭州市江干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综合情况作出递补与不递补的决定,并报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期满后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此次杭州市江干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指定网站---杭州市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hzjg.zj.gov.cn/)---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此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