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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揭阳市揭西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2019-09-03 22:29:40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适应我县卫生强县和医疗业务发展需要,结合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经十届县政府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和县委十一届第90次常委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在全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0名,其中直接聘用40名,公开招考6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制订招聘方案,经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2019年我县计划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100名,其中直接聘用40名(医生类34名、医技类6名),公开招考60名(医生类27名、医技类33名)。详见《2019年揭西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表1)。

  二、招聘条件及原则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历条件:直接聘用岗位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开招考岗位为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招聘所需专业,毕业专业及专业代码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服从工作安排。

  5、户籍要求:揭西户籍或揭西户籍生源;夫妻一方户籍在揭西,其配偶属外县户籍的可以报考;父母一方户籍在揭西,其子女属外县户籍的可以报考;揭西县户籍、结婚证确认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报考直接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6、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4年6月24日至2001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医生类具有相应中级职称以上资格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即1979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7、已在南方医科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山西中医药大学通过现场招聘签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药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毕业生(见附表2),按直接聘用程序聘用到签约的单位工作。

  8、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9、根据《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在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参加我县公开招聘违规、违约的,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未满三年的人员;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

  4、在我县在编在岗正式的工作人员。

  5、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在医师资格考试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持假证件报名的、考试作弊未满三年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其中直接聘用岗位采取免笔试,经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办法进行,公开招考岗位采取统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jiexi.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招聘条件、报考方法、报名时间和地点、监督举报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