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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贺州昭平县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9-09-03 22:30:41   地区:广西   浏览:0

  为解决昭平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经昭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乡镇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达到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资格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10日至2001年9月10日期间出生);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视其实际缴费年限,即从2019年正式聘用计算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年限合并其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方可报考)。

  招聘人员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昭平县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昭平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6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1)报考临床专业岗位的应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但执业地点必须在其正式聘用后可变更到所报考的单位);

  (2)报考护理专业岗位的应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及以上执业资格;

  (3)报考检验、影像、药剂等其他专业岗位的应通过国家卫生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招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的,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昭平县乡镇卫生院在职用编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薪酬收入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待遇与实名编制同等条件人员同等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等详见《计划表》。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8月30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人事考试信息)和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通知公告栏)查询《计划表》。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昭平县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774-6691339。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昭平在线自行下载《昭平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