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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9-02 09:17:35   地区:山东   浏览:0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招聘本、专科毕业生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研究生或中级及以上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面试,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聘用。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有:

  1.《2019年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9月8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3.应聘有执业(从业)资格、取得规培证或完成规培证明要求岗位的,需提供相关证书或合格证明;

  4.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6.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须在2019年9月8日之前取得);

  7.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9月8日为截止日期;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按照招聘岗位分临床医学、中医学、康复医学、口腔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及公共基础知识十一类科目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一并进入考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