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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9-02 09:17: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等条件;

  (六)应聘护理、助产岗位的,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尚未注册的需在有效期内),相应执业资格必须在报名系统中注明现有资格获得年月,护士执业资格对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审核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9月8日9:00-9月10日17:00

  查询时间:2019年9月8日11:00-9月11日17:00

  报名网站: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rizhao.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9月8日11:00-9月11日17: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因提交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须在9月11日16:00前重新提报。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9月8日11:00-9月12日11: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9月25日9:00-9月28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9年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于9月11日17:00前到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山东路697号401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