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凉山州德昌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公告(111人)
2019-08-30 00:17:51   地区:四川   浏览:0

  1、参加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经县级以上组织、人社、教育、团委等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一周年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在编在职或曾任公职人员,加分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的证明(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开具)。

  享受加分的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服务基层加分人员:(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协议书或服务证;(3)年度考核登记表;(4)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5)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6)准考证。

  退役大学生士兵:(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是证明材料的收原件。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由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和德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各岗位根据招聘名额和报考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实际参考达人数不到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有效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详见中国.德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sdc.gov.cn]。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学位要求的才提供);

  (5)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资格要求的才提供);

  (7)在编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需根据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或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8)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提供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因递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由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和德昌县人社局按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