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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8-21 12:06:51   地区:广东   浏览:0

  广东省民族宗教研究院为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民族、宗教基础理论和广东民族、宗教的历史及现状等研究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有关民族、宗教问题和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广东民族、宗教的古籍、资料收集、整理、修复和编撰出版工作;开展广东民族、宗教的文物研究工作;开展国内外民族、宗教学术交流和合作;参与有关院校民族、宗教专业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指导、联系省民族研究学会、省宗教研究学会和广东瑶学研究会工作;承担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有关事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博士研究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职称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含就业择业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管理的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限制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9日至9月6日

  (二)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及参加考试。

  2.网上报名系统会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2019年9月10日在“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mzzjw.gd.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或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或提供材料失实、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而被取消录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近期照片应一致。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港澳学习和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确定。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