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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朔州市山阴县事业单位招聘50人考试公告
2019-08-21 12:08: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达的2019年招聘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招聘工作,经山阴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领导组研究制定并报请市人社局批复,现将山阴招考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乡镇小学岗位仅限山阴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包括: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山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岗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用期、服务期、户籍、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附件《山阴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省、市、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期7个工作日(参加招聘人员可于报名结束后通过山阴县政府网http://www.shanyin.gov.cn/查询整个招聘工作环节: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必须由本人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现场照像。

  报名时间:

  服务基层岗位:2019年8月29日—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