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内蒙古乌兰察布事业单位引进814人公告 (第二批次)
2019-08-20 07:32: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2019年内蒙古乌兰察布事业单位引进814人公告 (第二批次)已发布,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上午9:00—2019年8月25日17:30前。以下是公告详情:

乌兰察布市2019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第二批次)

根据乌兰察布事业单位第一批次人才引进工作情况,为做好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计划

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第二批次人才引进计划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814名。引进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乌兰察布市2019年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以下简称《人才需求目录》)。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急需紧缺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另有规定的,以《人才需求目录》为准。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 本次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所设专业以教育部1997、2012、2015年颁布研究生、本科、专科专业目录及以后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专业学科目录为准;

9.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9年7月31日前。

10.直接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不占引进岗位计划数。分别是:(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教育部直属六所免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具有免费培养协议)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3.2017年以来乌兰察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体检、考察不合格及聘用后自动放弃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不含2019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批次人才引进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确定直接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逐项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http://rsks.wulanchabu.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上午9:00—2019年8月25日17:30前。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填写《乌兰察布市2019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二)》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实时查询各引进岗位报名人数,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选择并填报岗位。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使用。

6.应聘人员必须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应聘人员对《人才需求目录》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各引进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人才需求目录》。

8.本批次人才引进报名环节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