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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引进人才公告
2019-08-18 23:47:14   地区:安徽   浏览:0

  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隶属于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厅级规格。现在合肥市长江中路55号安徽省直机关活动中心办公(临时过渡)。新校区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安兴路西段,为省行政中心核心区,占地17亩,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2018年10月28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20年秋季投入使用。建成之后的新校区将是一个设施齐备,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培训资源丰富,重点服务省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基地。

  根据党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4名博士研究生。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9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直机关工委核准,我校此次计划引进博士研究生4名(具体专业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279912650@qq.com。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24:00(以邮件发出时间算),逾期不再补报。

  拟报名人员须先下载附件《中共安徽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2019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粘贴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须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电子文件须以“专业+姓名”命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以及专业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我校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不收取费用。

  每个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须经省委组织部同意,方可开展专业测试。

  五、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