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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9-08-12 17:24:40   地区:浙江   浏览:0

  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是浙江大学、温州市人民政府、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共同组建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9年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除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8月20日

  咨询电话:0577-88060025

  2、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zdwzyanjiuyuan@163.com邮箱,原件在笔试时提供审查。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在报名结束5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向报考人员反馈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领取准考证。

  3.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确认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不开考。

  4.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内容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面试(满分100分)*40%。

  1.笔试。重点考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写作能力。笔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考试采用百分制。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若同一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小于3:1的,则全部入围面试。

  2.面试。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等。考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3.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